各市物价局:
根据《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2142号)规定,我局对合肥永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尿多酸肽注射液(国家化学药品一类新药)、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河车大造胶囊(《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第234号)和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颈舒颗粒(《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第774号)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尿多酸肽注射液(规格:100ml/瓶,含马尿酸0.3g、苯乙酰谷氨酰胺0.35g、4-羟基苯乙酸50mg、5-羟基吲哚乙酸10mg和多肽0.15g)每瓶最高零售价格为396.00元;河车大造胶囊(规格:0.35g×9粒×2板/盒)每盒最高零售价格为53.60元;颈舒颗粒(规格:6g×袋/盒)每盒最高零售价格为58.00元。现呈上,请予审批。
在国家批复下达前,企业暂按我局审核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