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现对《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目录药品(第一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2014年本市医疗机构第二期基本药物大包装、简包装日常采购中标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表》以及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01月27日-2015年01月30日。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于01月30日下班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告(并附上联系方式)通过传真方式联系上海市物价局(传真号码:021-63585273 )。
正式价格和具体执行日期以我局公布文件为准。在我局未正式公布前,医疗机构不得参照此次公示价格执行。
上海市物价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