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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关于核定九味羌活颗粒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27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关于核定九味羌活颗粒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3/27   来源: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12号)的规定,我委按照差比价规则,核定九味羌活颗粒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公布的药品价格为GMP价格,非GMP药品价格由生产企业报省发改委,另行核定。
     二、此次调整的药品,均按通用名制定公布的价格执行。对使用药品商品名和其它名称或变换包装规格变相涨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本通知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自2007年4月2日起执行。
 
 附表:九味羌活颗粒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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