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省物价局 卫计委 人社厅关于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服务项目价格的函
发布时间: 2015-01-16        信息来源:查看

安徽省物价局 卫计委 人社厅关于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服务项目价格的函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关于报请审核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的请示》(院经〔201427号)悉。根据《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精神,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简称手术机器人)是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3558号)核准配置,该系统临床应用在泌尿外科、胸外科、普外科等多个专业疾病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支持高新技术引进,服务患者,改进价格管理方式,参考外省做法,同意你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在泌尿外科、胸外科、普外科等手术项目价格的基础上加收,具体价格由你院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和患者自愿的原则自主确定。

二、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你院应在醒目位置将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在各手术价格、加收具体价格和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患者知情权。

三、采用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加收的手术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厅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121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