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6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部分抗肿瘤中成药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2-20        信息来源:查看

2006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部分抗肿瘤中成药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0   来源: 安徽省物价局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精神,我局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蟾素等抗肿瘤中成药补充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可以自主降价,但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差率作价,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

 

  二、本次公布的抗肿瘤中成药补充规格价格为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目前市场流通的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注射剂一律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40%执行,其他剂型一律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30%执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皖价医〔2006〕292号)所列的药品,其非GMP最高零售价格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2337号文件及本附件中未列入降价范围的其他规格的抗肿瘤中成药,请各市、县物价局通知有关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向省物价局申报,在我局未正式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原最高零售价格将自2006年12月10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省物价局报告,以便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价格。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件所列价格自2006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发布的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部分抗肿瘤中成药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