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
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长春市妇产医院引进的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项目,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符合我省医疗服务管理要求,有利于促进我省医疗技术进步。根据《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特制定项目价格如下(表):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说明
|
|
240700004
|
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
|
指使用高强度超声聚焦设备对实体性肿瘤的一次毁损性消融治疗。定标器检测换能器输出能量,制备超声偶和介质,在麻醉或镇静镇痛下,安放封水装置,皮肤脱气,固定病人,成像系统定位病灶,应用计算机剂量设计系统(TPS)确定治疗剂量分布和给予方式。照射中,当B超显示靶区灰度增加到一定值或MRI温度图显示≥60度,停止照射。根据超声灰度增加区域或增强MRI的无灌注区,评估消融体积。最终将靶组织完全性热消融,达到对肿瘤整块一次性凝固性坏死。含术中超声监控,不含临床操作的磁共振成像引导(MRI监控)
|
麻醉、药物
|
次
|
8000.00
|
肿瘤直径小于或等于5CM收取8000元;大于5CM或小于等于8CM加收1000元;8CM以上加收2000元。
|
上述价格标准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试行期为二年。试行期内,如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