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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辽宁省朝阳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0-08        信息来源:查看

2005年辽宁省朝阳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0/8   来源: 辽宁省朝阳市物价局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辽价发[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国家文件附表中未列的剂型的规格品,各生产经营企业应尽快向省物价局申报价格,10月10日起原价格未经省物价局批准不得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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