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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预冲式导管冲洗器等耗材作为相关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85号)
发布时间: 2016-04-15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预冲式导管冲洗器等耗材作为相关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85号)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报来《关于请求将预冲式导管冲洗器等医用耗材转为正式除外内容的请示》(右医附院报字20161收悉。鉴于你院预冲式导管冲洗器等医用耗材试行期满,经研究,同意你院预冲式导管冲洗器等医用耗材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问题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5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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