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关于消白软膏等三种维吾尔药品临时最高价格的请示》(喀发改价农〔2008〕189号)收悉。为促进我区民族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考虑市场的需求,根据对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种维吾尔药品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复方驱虫斑鸠菊丸(规格为0.3g×60g/瓶)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196元。
2、玫瑰花口服液(规格为10ml×10支/盒)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184元。
3、消白软膏(规格为40g/瓶)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应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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