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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物价局开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 2012-10-26        信息来源:查看

2012年安徽省物价局开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26   来源: 安徽省物价局

  为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得到落实。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11月1日起在2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监测。监测范围为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各1个),监测内容为县级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的价格,监测报告周期实行月报。通知要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物价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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