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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宜城市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20        信息来源:查看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宜城市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费标准的通知
 
襄阳市物价局、襄阳市卫生局:

    你们《关于宜城市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取费用的请示》(襄价费字[2013]2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经检测,宜城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四楼手术部OR12手术室空气洁净度达到百级,符合标准洁净手术室(Ⅰ)级的有关规定;OR10和OR11手术室空气洁净度达到千级,符合标准洁净手术室(Ⅱ)级的有关规定。同意宜城市人民医院在外科大楼四楼OR12、OR10、OR11手术室进行手术的手术费用在相应手术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和麻醉药品费)的基础上按10%一次性加收,计算加收额超过150元的,一律按150元收取。

宜城市人民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对病患者使用上述加收费用的层流洁净手术室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家属。

本通知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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