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83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报来《关于“胃幽门螺旋杆菌多肽抗原检测、胃泌素17检测、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附院政字〔2015〕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开展胃泌素17检测项目110元/项、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项目60元/人次、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项目60元/人次。
二、你院申报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多肽抗原检测项目暂不予批复。
三、你院开展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应坚持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同时必须确保患者能选择传统的其他方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规定自2015年12月20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院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