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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长春胺缓释胶囊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01-04-27        信息来源:查看

2001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长春胺缓释胶囊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1/4/27   来源: 山东省物价局

烟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烟台产长春胺缓释胶囊价格的请示》(烟价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春胺缓释胶囊,是国家药品监督局批准的四类新药,属国家定价药品。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各项差率,经测算核定其价格为:规格30mg×10粒×1板,每盒零售价46.80元。自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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