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医院:
你院《关于确认口服葡萄粮两种分装价格的请示》(院计财发〔2006〕96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医院销售的药品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作价销售。考虑你院临床需用50克和75克两种规格的口服葡萄糖,市场上没有销售,你院从市场采购袋装葡萄糖分装成包,其价格可在实际进价顺加15%基础上加单个自封袋和标签的成本制定,即:
50克分包装零售价每袋1.05元;75克分包装零售每袋1.40元。
今后,在国家药品加价政策未改变的情况下,如果葡萄糖实际进价和成本发生改变,你院可按照上述原则自行定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