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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变更药品价格申报受理窗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30        信息来源:查看

2013年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变更药品价格申报受理窗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30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为强化便民服务,决定从2013年10月8日起,药品价格申报工作集中到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列入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国家及我省未正式公布价格的药品(含新增补充剂型和规格)生产(经营)企业。

 

二、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三、申报联系方式

(一)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省物价大厦七楼省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

(二)联系电话:0591-87818311。

 

附件:1.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须知(点击下载)

2.《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点击下载)

3.《XX药品价格申报(备案)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物价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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