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7年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2-26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2/26   来源: 陕西省物价局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精神,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精氨酸等354种药品部分品种的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1所列品种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附表2所列药品价格为专利、原研制药品或单独定价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二、医疗机构中标零售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低于附表所列价格的,按中标零售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执行,高于附表所列价格的,按附表所列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三、附表未列的剂型规格,各有关企业须向我局申报核价资料,在我局未核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前,不得按原定价格销售。

 

  四、附表所列药品价格自2007年2月20日起执行。

 

  五、其它有关规定仍按发改价格〔2006〕2989号文件执行。

 

  附表1:GMP标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2:专利、原研及单独定价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陕西省物价局
2007年02月26日印发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