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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213号)
发布时间: 2016-07-05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报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将三项检测项目的一次性耗材列为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的请示》(桂医大一附院报20164号)、《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申请C1q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请示》(桂医大一附院报〔20165号)收悉。鉴于目前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在规范包含上述项目在内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研究,不单独批复你院申报的新增项目及项目除外内容。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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