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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种甲类抗生素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6-04        信息来源:查看

2004年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种甲类抗生素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6/4   来源: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各地、州、市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8l号)制定的3种甲类抗生素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我委对剂型规格相接近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相应核定了国家未下达的其它剂型规格的药品价格(详见附表),请各地、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照执行。

 

各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请与本次公布的药品价格认真核对,原核定的医院零售价格高于本通知价格水平的,要降到附表所列价格;低于本通知价格的,仍执行原核定价格。

 

本通知从2004年6月7日执行。

 

附表一: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二:暂执行单独定价的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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