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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马鞍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5        信息来源:查看

为调整马鞍山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批过低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保障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合理成本收益,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现就马鞍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医疗服务项目拟调整的价格

马鞍山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拟调整表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现行价格

(三级医院)

拟调价格

(三级医院)

普通门诊诊察费

元/次

5

8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

元/次

10

16

住院诊察费

元/日

12

20

住院中医辨证论治

元/次

23

25

三级护理

元/日

12

16

二级护理

元/日

18

24

一级护理

元/日

24

32

新生儿护理

元/日

15

22

精神病人护理

元/日

25

37

临床诊疗类(543项)

 

省定价格90%

省定价格

备注:1、二级医院价格在三级医院价格标准下降10%执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三级医院价格标准下降20%执行。

2、本表所列医疗服务项目,除价格调整外,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说明等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征集时间

2020年6月5日-11日。

三、征集方式

电子邮箱:masybjcjk@sina.com。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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