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物价局、大坪医院:
根据大坪医院2002年第一次招标采购药品的中标结果,并按照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发[2001]20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大坪医院2002年第一次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中属于政府定价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印发给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招标药品中属于企业定价的药品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此次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执行范围为大坪医院,执行日期为二00二年四月五日至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