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管理工作,保证药品目录的正确贯彻执行,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62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按文件精神将《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相关内容按要求进行规范。本通知从收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62号)
附件2:《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部分药品规范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