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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阿莫西林等3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6-01        信息来源:查看

2004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阿莫西林等3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6/1   来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81号)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阿莫西林等3种抗感染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降价的药品,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共24种。其中,甲类3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乙类21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我委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2004年6月21日前制定公布河南省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另文公布。

 

  二、附表所列品种,凡备注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的,其对应的价格均为临时最高零售价格;2004年10月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三、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及附表二中未列规格,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于6月20日前通知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我委,暂由我委依照表中同品种所列剂型规格的比价关系核定在河南省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并于6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政府定价药品中,大容量注射剂的价格,不区分注射用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剂(液)类别;剂型名称中标明溶剂(液)类别且溶剂(液)价值较高的,大容量注射剂价格不得超过同含量小水针价格与相关溶剂(液)价格之和。相关溶剂(液)属于政府定价的,其价格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其价格指市场平均零售价格。

 

  五、本通知附表中只列明了GMP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非GMP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比GMP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注射剂低40%、其他剂型低30%确定执行。GMP企业名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进口药品价格按照GMP价格执行。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价格调整工作的宣传,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同时,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本文自2004年6月7日起执行。

 

  附表:一、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暂执行单独定价的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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