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费标准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卫生局:
你们《关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价格的请示》(武价费[2013]4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经检测,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大楼8层手术部OR2手术室空气洁净度达到千级,符合标准洁净手术室(Ⅱ)级的有关规定。同意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在医院大楼8层OR2手术室进行手术的手术费用在相应手术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和麻醉药品费)的基础上按10%一次性加收,计算加收额超过150元的,一律按150元收取。
长江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对病患者使用上述加收费用的层流洁净手术室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家属。
本通知从2013年6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