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省关于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等项目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2-01-20        信息来源:查看

关于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等项目价格

的批复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省卫生厅转来你院《关于〈胎儿系统超声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院报字[2011]55号)、《关于〈胎儿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院报字[2011]56号)收悉。为促进医疗技术进步与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1511号)规定,现对你院申报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批复如下: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元)

说明

220301001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

包括胸部(含肺、胸腔、纵隔)、腹部(含肝、胆、胰、脾、双肾)、胃肠道、泌尿系(含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妇科(含子宫、附件、膀胱及周围组织)、产科(含胎儿及宫腔)、男性生殖系统(含睾丸、附睾、输精管、精索、前列腺)

 

部位

90.00

腹膜后肿物加收 20元。产前诊断中心开展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每次按280元收取。

220600004

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含各心腔及大血管血流显象

 

100.00

产前诊断中心开展的胎儿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按260元收取。

上述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

试行期为两年。如国家或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