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6年山西省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6-09        信息来源:查看

2006年山西省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6/9   来源: 山西省物价局

各市物价局、省卫生厅: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90)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对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及规格,我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布制定14种46个药品补充剂型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对附件中尚未公布剂型规格的药品,各生产、经营单位需在6月20日以前上报省物价局审核制定,未经制定价格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二、附表一中所列卡铂、顺铂和亚叶酸钙三个品种水针与粉针之间,及备注栏中标注说明的有关规格,暂不按差比价执行。标注执行临时价格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后公布其正式价格。

 

  三、附表二中所列药品价格,为原研制药品或单独定价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备注栏中标注说明的有关规格,其价格暂不按差比价规则执行。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和澳大利亚科鼎有限公司生产的紫杉醇,暂给予单独定价资格。本通知执行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后核定公布其正式最高零售价格。

 

  四、本通知附表所列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销售相关药品的实际加成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药品实际采购价(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五、对市场上流通的非GMP药品,按照GMP最高零售价格针剂下浮40%,其它剂型下浮30%制定。

 

  六、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35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05]175号)、《关于公布氨溴索等51种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05]348号)中规定的价格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价格为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制定2006年省城医疗机构联合招标采购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06]93号)中公布的抗肿瘤类药品价格如低于国家发改委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医疗机构不得上调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如高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药品价格,必须严格按照或低于本通知规定的药品价格执行。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06年6月12日起执行。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