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委、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卫生局、天津警备区后勤部: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62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 号:计办价格〔2001〕620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
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
经审核,部分地方物价部门和中国医药集团公司报来的雷替斯、司巴乐、海乐神、鲑鱼降钙素、马来酸咪哒唑仑、瑞格列奈、注射用福莫司汀等7种进口药品,雷贝拉唑、得宝松、培哚普利、盐酸特拉唑嗪、美洛昔康等5种进口分装药品,均处在专利保护期内,进口注册证已满一年,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表列价格自2001年6月20日起执行。
附表:雷替斯等12种药品价格表
二OO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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