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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枸橼酸芬太尼等3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09        信息来源:查看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枸橼酸芬太尼等3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9   来源: 新疆价格信息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枸橼酸芬太尼等3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号)调整了枸橼酸芬太尼等3种特殊药品的出厂价格、口岸价格.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我区经营上述3种特殊药品的企业要将其实际进价、进货数量及流通环节费用(实际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等材料报价格主管部门,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新计价市〔2001〕222号)核定批发(调拨)价格、零售价格。乌鲁木齐地区的批发(调拨)价格、零售价格由我委核定,其他地、州、市的批发(调拨)价格、零售价格授权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报自治区计委备案。出厂价格未作调整,流通环节的销售价格不得调整。

  请即转知。

  二○○三年五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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