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我区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和有关单位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我们将政府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汇编(电子版)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示政府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汇编(电子版)的品种范围仅指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药品定价目录内的药品,时间是自2001年到2008年6月止。
二、凡是国家和自治区定价的药品价格,我们以前都陆续进行公示,此次仅是为方便工作汇编成了电子版,因汇编跨年度时间较长,各地在使用汇编中的价格等信息时,应当以最新公示的信息为准,即以纸质的正式文件为依据。
附件:国家和自治区定价药品零售价格电子版汇编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医药和服务价格处
二OO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