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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等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723号)
发布时间: 2016-01-19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等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7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C1q抗原检测(免疫透射比浊法)的请示》(江医报2015〕42号)收悉。鉴于你院申报的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属于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中的价格待定项目,经研究,同意核定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项目试行价格为110/项。本规定自2016110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价格政策执行。

    对申报使用不同方法学开展C1q抗原检测项目,在我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未出台前,暂不予审批。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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