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审核制度》,结合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价格中标情况,经华东片区药品价格协调和市场价格调查,在参考邻省价格基础上,我局对省管非处方中药价格进行了审核,制定了部分省管非处方中药最高零售价格(预案),现予以公示。
为科学、合理制定这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各有关单位如对附表中药品价格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于2013年7月5日前反馈省物价局农产品和医药价格处(电子版及纸质资料各1份,电话:0551-62629552,E-mail:nchyy2006@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公示至2013年7月5日。
附表:部分省管非处方中药最高零售价格(预案)公示表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