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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经皮肢体氧分压测定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59号)
发布时间: 2015-12-21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经皮肢体氧分压测定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报来《广西妇幼保健院关于经皮肢体氧分压测定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桂妇保院报〔2015〕45号)收悉。你院申报的经皮肢体氧分压测定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中所列项目,项目编码为FKA02705。经研究,暂核定你院经皮肢体氧分压测定项目价格为90/次,无除外内容。

    本规定自2015年1215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院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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