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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85号)
发布时间: 2015-12-21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85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报来《关于“25-羟基维生素D检测”等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附院政字〔2015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院开展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项目90/项,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90/项。本规定自20161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们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你院申报的25-羟基维生素D检测、降钙素检测、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酸定量测试、高敏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高敏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定量检测项目暂不予批复。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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