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10年北京发改委转发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7-09        信息来源:查看

2010年北京发改委转发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7/9   来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0]2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针对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药品的涨价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在本市范围内生产或销售《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汇总表》(附表一)所列药品的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须如实对上述药品进行自查自纠。凡是自《医保目录》公布当月起(2009年11月1日后)出现涨价的,一律按照《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情况调查表》(附表二)要求如实填报价格调整情况同时说明涨价理由,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0年7月20日前上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对企业上报的《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情况调查表》(附表二)进行复核,并对附表一所列药品的价格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企业未如实上报涨价品种、提价理由不充分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等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委,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对本辖区内零售药店的抽检量不少于5家,医疗机构抽检量不少于2家。如条件允许,要尽量在抽检单位进行全品种排查清理。发现价格出现上涨的,要了解涨价理由,经核查,对没有涨价理由或涨价理由不充分的,要劝诫企业限期恢复原价或降低零售价格。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任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清理整顿工作,并于7月27日前将排查清理文字材料上报我委。上报材料应包括本辖区接收企业自查情况调查表数量、自查总体情况、调查抽检单位和品种情况以及是否发现涨价药品、是否对企业进行劝诫等有关清理整顿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的通知

  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的通知

  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汇总表

  附表二: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七月八日

  ’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