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力、铁路分中心,省级医疗保险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并对相关药品编码信息进行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删除《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医保目录,下同)中的“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587号)和“丁咯地尔注射剂”(西药第★587号)。
二、医保目录凡例部分第(八)条第15项第一段改为:中成药部分第483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酮酯颗粒(片、胶囊、滴丸)、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片(滴剂)、银杏蜜环口服溶液。
西药部分第1021号“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促红素)”改为“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英文名称改为“Recombinant Human Erythropoietin(CHO cell)”。
三、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与医保目录西药部分第255号收载的依托咪酯注射用乳剂是同一品种。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与医保目录西药部分第328号收载的注射用亮丙瑞林微球是同一品种。
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属于医保目录西药部分805号收载的双歧杆菌三联活菌制剂口服常释剂型。
根据以上精神,对部分编码的医保属性进行变更,同时根据通用名变更情况,删除旧编码并生成新编码。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应调整工作。本次调整的药品编码自5月2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我厅医疗保险处反映。
附件:1. 调整更正为医保药品编码表
2. 调整更正为非医保药品编码表
3. 需删除药品编码表
4. 医保新编码药品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