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91号)
发布时间: 2015-12-21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91号)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报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将三项检测项目的一次性耗材列为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的请示》(桂医大一附院报201574号)收悉。鉴于目前我区正在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研究,暂不同意你院在开展粪便常规、尿常规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项目时一体式大便预处理采样装置、杯带连接式小便采样装置以及一体式分泌物预处理采样装置作为除外内容收费。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1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