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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15号)
发布时间: 2016-02-05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15号)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报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请示》(桂医大一附院报〔2015〕9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开展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90元/项,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项目90元/项,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60元/人次、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60元/人次。本规定自2016年1月15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们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核定正式价格。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如开展上述医疗服务项目,可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规定的医疗机构等级差价,参照本函规定试行。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二、你院申报的B型钠尿肽(BNP)测定、低分子肝素(LMWH)测定项目暂不予批复。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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