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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等产品价格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22        信息来源:查看

2011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等产品价格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2/22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各设区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等产品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0]2253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相应取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精氨酸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7]41号)公布的结合雌激素的GMP药品价格,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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