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7年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5-21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5/21   来源: 江苏省物价局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改价格[2007]75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办价格[2007]1083号)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补充剂型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不同通用名称和配方的口服复方制剂是否应执行统一价格存在意见分歧;复方谷氨酰胺颗粒剂尚无国家正式标准;为此,取消苏价工[2007]146号中规定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和复方谷氨酰胺颗粒剂价格,现重新制定临时价格(见附件)。

 

  二、鉴于阿司匹林缓释片部分规格品已转成非处方药,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苏价工[2007]146号中规定的阿司匹林缓释片价格,执行苏价工[2006]471号文件规定价格。苏价工[2007]146号附件一中西吡氯氨(定价序号937)剂型应为"含片"。

 

  三、附件所列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零售包装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

 

  四、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本通知自2007年5月3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