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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公示程序
发布时间: 2009-06-01        信息来源:查看

2010年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公示程序

发布时间:2009/6/1   来源: 浙江省物价局

 

      企业申请办理药品价格公示,须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近期药品检验证书、企业委托书,国家未统一定价品种(剂型)须提供产地省价格批文,GMP企业提供GMP证书,专利药品提供专利证书,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提供保护证书等资料,并填写《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审批表》和《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杭州华龙商务大厦13楼
电话:851616068517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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