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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内江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部分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周军
联系电话:0832-2221103
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30号
附件:2020年内江市部分项目价格调整表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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