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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金莲清热颗粒等中成药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05-26        信息来源:查看

2003年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金莲清热颗粒等中成药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5/26   来源: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各市计委、物价局:

 

  近日,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全国防治非典指挥部科技攻关组宣布,大量实验表明,清开灵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板兰根冲剂、新雪颗粒、金莲清热颗粒、灯盏细辛注射液、复方苦参注射液、香丹注射液等8个中成药对于非典型肺炎的不同病理环节能够明显改善非典症状。为进一步加强防治非典中成药价格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物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有关规定,上述8个中成药中,清开灵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板兰根冲剂、新雪颗粒、灯盏细辛注射液、香丹注射液为政府定价药品;金莲清热颗粒和复方苦参注射液为市场调节价药品。

 

  二、凡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药品价格政策,不得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清开灵注射液等6个中成药具体价格见附表)。

 

  三、金莲清热颗粒、复方苦参注射液为市场调节价药品,按照省计委《关于对部分防治"非典"相关的市场调节价商品实施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豫计办传真[2003]28号)规定,应实行利润率和差价率控制。即生产环节的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流通环节的进销差和批零差均控制在15%以内,同一品种在同一市场只允许一道批发环节。

 

  四、本通知自2003年5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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