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钦州市中心血站去白细胞全血等项目正式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606号)
钦州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
报来《关于钦州市中心血站去白细胞全血等服务项目价格转为正式执行的请示》(钦市价费〔2015〕39号)收悉。鉴于钦州市中心血站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的去白细胞全血价格、去白细胞红细胞项目价格试行期满。经研究,同意你市中心血站“去白细胞全血价格”、“去白细胞红细胞价格”,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钦州市中心血站去白细胞全血等服务项目价格的批复》(桂价医函〔2014〕602号)核定的“去白细胞全血价格290元/1单位”、“去白细胞红细胞价格270元/1单位”执行。
此复。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