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部分药品差比价政策执行问题》(发改办价格[2009]751号)、《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标注内容变更等问题》(发改办价格[2009]471号)和《关于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装头孢地尼胶囊及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银杏叶胶囊价格问题》(发改办价格[2008]13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品差比价政策执行问题
1、①沈阳三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000IU重组人促红素,与重组人促红素其他规格不执行差比价;②强力枇杷露(无糖型),与同品种有糖型暂不执行差比价;③瑞士雪兰诺公司生产的规格为8mg(24IU,冻干粉)的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与该公司生产的其他规格不执行差比价;④取消湘价消[2007]22号文附表一、湘价消[2007]38号文附表中公布的降脂灵颗粒价格,该药品与降脂灵片剂暂时不执行差比价;⑤取消湘价消[2007]312号文附表一公布的甜梦口服液价格,该药品与甜梦胶囊暂不执行差比价;⑥取消湘价消[2007]22号文附表一、湘价消[2007]38号文附表中公布的莲必治注射液价格。以上药品价格由我局重新核定后,另行下达。
2、美国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罗莫司片剂不与该公司生产的口服液执行差比价,暂按580元/盒(1mg*10片)执行。
二、价格执行企业名称变更问题
1、湘价消[2004]81号文附表二中标注的阿莫西林单独定价企业"联邦制药厂"变更为"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香港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
2、湘价消[2004]81号文附表二中标注的"江苏长澳"变更为"深圳市联诚医药有限公司";头孢噻肟钠单独定价企业"上海新先锋(原上海新亚)"变更为"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3、湘价消[2002]316号文附表二中标注的双氯氛酸钠和盐酸氨溴索单独定价企业"天津赫素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德士(中国)有限公司"。
4、湘价消[2006]126号附表二中标注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头孢地尼胶囊(规格:100ml*10粒/盒,临时最高零售价格:120元),分装企业变更为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市场流通的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头孢地尼胶囊可继续按前述价格执行。
5、湘价消[2007]22号文附表二中标注为浙江康恩贝制药有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叶胶囊(规格:0.2g*24粒/盒,0.2g*10粒/盒,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25.3元和10.9元),生产企业名称变更为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三、标注内容变更问题
1、将湘价消[2004]81号文件中阿莫西林"干糖浆剂"统一变更为"颗粒剂"。
2、湘价消[2007]37号文件附表一中龙血竭片的剂型修改为"肠溶衣片",规格修改为"0.4g×24片"。
3、湘价消[2008]58号文附表一中"明目地黄丸9g×10粒(大蜜丸)"最高零售价"13.7元/盒"更正为"7元/盒"。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