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938号),我局按《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规定,核定了我省部分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增补剂型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现上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1日)。如发现错、漏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医药处)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福建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
电话:0591-8785269687818063
部分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点击下载]:
附表1.《单独定价药品增补规格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
附表2.《统一定价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