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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利伐沙班片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6        信息来源:查看

2017年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利伐沙班片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6   来源: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日前,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对利伐沙班片三个挂网规格进行降价,在现有最高销售限价基础上降幅超过55%。根据《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中“依据谈判药品价格降幅调整确定医保支付结算价”的规则,本着鼓励降价原则,经研究,现调整利伐沙班片的最高销售限价,并将其医保支付结算价计算比例由70%提高到100%,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2日起执行。


附件:利伐沙班片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调整表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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