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华蟾素注射液等中成药肿瘤用药共53个补充规格的价格,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附表公布的价格为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在国家重新统一公布前,各级医疗机构在最高零售价格内按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15%的差率作价销售。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对本次中成药肿瘤用药补充规格价格的贯彻实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跟踪及监督检查,了解市场实际供应情况,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华蟾素注射液等补充规格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