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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胃泌素17等检验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20号)
发布时间: 2016-02-05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胃泌素17等检验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报来《关于“胃幽门螺旋杆菌多肽抗原检测、胃泌素17检测、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江医报〔2015〕3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开展胃泌素17检测项目110元/项、胃蛋白酶原Ⅰ型(PGⅠ)检测项目60元/人次、胃蛋白酶原Ⅱ型(PGⅡ)检测项目60元/人次。

二、你院申报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多肽抗原检测项目暂不予批复。

三、你院开展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应坚持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同时必须确保患者能选择传统的其他方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院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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