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局已公布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按照政府定价的政策、规则,现将我局制定的青霉素等100个非标准规格品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作补充公布(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对我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青霉素等99种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渝价[2006]472号)附表一中,序号为35的红霉素肠溶胶囊(微丸)的4个规格,是仅指执行国家标准WS1-(X-412)-2003Z的品种。
本通知价格从2006年10月10起执行。
附表:青霉素等100个非标准规格品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