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3〕1236号、计价格〔2003〕107号等文件已公布的药品代表品价格,按照药品的各类比价关系,现将我局核定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银翘解毒片等69种药品127个补充规格的暂行价格(见附表)下达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在国家下达正式价格前,暂按我局核定的价格自2004年1月10日起执行。
附表所列的药品规格以前下达的价格(包括在广东《药品价格专刊》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表:银翘解毒片等药品补充规格暂行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