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5号)的规定,我委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追风透骨片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公布的药品价格为GMP价格,非GMP药品价格由生产企业报省发改委,另行核定。
二、本通知公布的药品品种的新增剂型规格,需由生产企业报省发改委另行核定价格。
三、此次调整的药品,均按通用名制定公布的价格执行。对使用药品商品名和其它名称或变换包装规格变相涨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本通知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自2007年4月30日起执行。
附表:追风透骨片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